各学院:
为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面临的实际困难,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根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员工学费减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现对员工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员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标准为四级以上,且为公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减免范围及额度
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员工,免除当年学费。
三、减免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best365网页版登录员工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员工工作组对提出申请的员工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减免条件的,公示3-5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员工,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员工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员工工作部(处)。
3.学校审定。员工工作部(处)审核全校学费减免员工情况,并公示3-5天,无异议后报员工工作领导组审定。员工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
四、工作要求
1.申请学费减免的员工务必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者,除不予学费减免外,还要依据《best365网页版登录员工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员工的情况,并依照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校。
3.学费减免工作每年申请办理一次,免除当年度学费。
4.各学院在12月18日前完成学费减免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一份,减免员工汇总表一式一份。
员工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