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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1日 10:32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各学院、校区: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员工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7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个人信息维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员工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员工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员工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员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二.贷款对象首次在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员工以及有续贷需求的20142015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员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最低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员工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且不得超过国家对本科生、研究生规定的最高助学贷款额度。高校审核时要重点把握额度标准,未按照规定填写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续贷声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30日。

    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109日。

受理证明在提交时无不自行保留照片或者复印件,以免出现疏漏造成不要的麻烦。

五.续贷声明规范

续贷员工登录国家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续贷声明提交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免给后续贷款办理带来麻烦。

六.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员工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员工证。

续贷申请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员工证及借款员工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七.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员工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到员工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联系电话:0351-3942639;办理地点:主楼304室。

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如下:

集团账户名:best365网页版登录;

集团账户:0502121929024915246

集团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集团开户行行号:102161000244

集团联系人:杨宝东、肖越曦;

联系电话:0351-3942639

集团代码:10110

 

                                             员工工作部(处)

                                      2017年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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