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2018】 6号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50号)精神,山西省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各高校申报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注意事项》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补贴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3月。
2、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手册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由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
3、由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由村委会开具享受建档立卡保障证明: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村委会公章的,证明无效(见附件1)。证明应该明确显示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手册)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员工的关系方可盖章)。
4、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其电子版,见附件2。该表中所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毕业生本人的,开户行、银行账号信息必须详尽,如中国工商银行太原迎新街支行,不太确定的可拨打银行的服务电话咨询。请提供国有四大银行的开户行、银行账号。“员工申请”栏中毕业生本人签字处必须是申请人的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得打印。
6、因个人原因造成开户行、行号、银行账号填写错误,造成求职补贴无法顺利入账责任自负。
三、各学院请于4月12日前将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及《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等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就业管理与服务办公室(主楼704房间),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47028033@qq.com。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3月29日